时间:2008-05-19 | 浏览:人次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