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尔夫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
本团体命名为“杭州市高尔夫球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区性群众体育社会团体,简称“杭州高协”。英文名称为“HANGZHOU GOLF ASSOCIATION”,缩写为“HGA”。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
“杭州市高尔夫球协会”是由杭州市体育总会直接领导,依照国家法律,由全市高尔夫球俱乐部、高尔夫球用品企业、职业高尔夫球运动选手、高尔夫球运动爱好者等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主要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推广、高尔夫球训练和比赛活动组织,国内、国际高尔夫球运动交流以及会员服务的非官方法人社团。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
2、加强杭州市高尔夫球俱乐部、高尔夫球用品企业、运动员和爱好者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指导发展我市的高尔夫球运动,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服务。
3、推动高尔夫球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增进与各国各地区高尔夫球协会和组织的交流和友谊。
4、加强与国际高尔夫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杭州市高尔夫球运动的发展。
第四条、 管理组织
本团体接受杭州市体育总会,杭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会址
本团体会址设立在休闲杂志社内(杭州体育场路218号新闻大厦802室)
第二章:服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服务范围
1. 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合理要求,向会员单位宣传政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执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
2. 宣传和普及高尔夫球运动,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高尔夫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3. 根据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负责协调、组织举办国内、国际性高尔夫球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高尔夫球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促进国际交流,增进杭州与各国和各地区高尔夫球协会和组织的友谊。
4. 负责协调、组织杭州的各类、各级高尔夫球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各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高尔夫球运动员、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5. 开展高尔夫球运动经验交流和学术研究活动,翻译和出版技术情报资料、书刊。
6. 加强与其他行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交流和合作,不断扩大会员单位的知名度。
7. 开展与发展与高尔夫球运动相关的经营活动,为高尔夫球事业的发展积累运作经验和必要资金。
8. 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和杭州市体育总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杭州市(含市属县区)高尔夫球俱乐部、高尔夫球比赛、训练场所、高尔夫球用品生产、销售企业、职业高尔夫球运动选手、高尔夫球运动爱好者及其他从事高尔夫球运动相关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 在本协会的指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填写入会登记表。
3、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副会长批准。
4、由本协会统一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和标牌。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优先参加本协会和本协会团体会员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按本协会规定组织国内外各类高尔夫球活动,和被本协会选派参加
国内外高尔夫球活动的权利。
3、有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咨询的权利。
4、有权要求本协会对其球场、高尔夫用品及服务进行评定并有使用协会
差点系统的权利。
5、具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6、有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7、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本协会给予帮助。
8、有权在常务委员会监督下介绍并发展新会员。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支持并参加本协会的工作,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为本协会组织的训练、竞赛活动提供场地、用具和服务。
5、接受本协会对场地设施及器材、服务的评定
6、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和建议。
7、按规定交纳会费。
8、义务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9、承办本协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标牌。一经退会,即失去会员资格及本协会授予的一切权利。
(会员若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经本协会批准,取消其本协会的会员资格:
1、违反国家法令,有与高尔夫球精神不适应的不正当经营活动。
2、没有按时向本协会交纳应交的费用。
3、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协会的有关规定。
4、给本协会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共四部分组成。
第十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
3、推举本协会名誉会长和特邀顾问。
4、审议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审议、通过本协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审议本协会与国际、国内同业协会合作的重要事项。
6、决定终止事项。
7、讨论并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理事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制定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名,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另设名誉会长、特约顾问若干名,设执行会长1-2名。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
6、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其他重事项。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每3—6月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
2、在本协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热爱高尔夫球运动。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最多不能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提名本协会顾问,交会长办公会决定。
2、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向本协会名誉会长、特邀顾问汇报工作,听取意见。
4、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本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人的聘用。
5、负责设立市场拓展、活动(比赛)策划等相关部门,组织会员开展业内、业外的交流、比赛及外出考察等活动。
6、处理会员资格审查,确认,会员发证,传达通知,发展吸收普通会员,等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名誉会长和特约顾问由相关政府部门领导或高尔夫球运动界具有威望的人士组成,有权监督本协会的各项事务,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十条:执行会长由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中产生,任期半年,可由常务理事会推荐副会长和常务理事轮流担任,执行会长在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主要负责管理研究会日常具体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资助和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发比赛和服务的收入;
4、利息;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会费分为团体会员年费和个人会员年费两种,征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杭州市体育总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完成宗旨计划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终止议案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上报杭州市体育总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本协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杭州市体育总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理事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理事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高尔夫球协会(休闲杂志社起草)
2006年6月28日